关于开展我院合同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关于开展我院合同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中大办〔200821号《关于开展我校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参见附件1),学校将于1112对我院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配合学校检查工作,现组织开展我院合同管理自查,20061012008101期间签署的合同(协议)为主要检查内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各系、教研室、中心合同管理自查工作

各系、教研室、中心请根据中大财务〔200528号《中山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参见附件2)开展合同管理自查工作。并于117日前将以下自查有关情况提交学院办公室。

1填写《中山医学院经济合同情况调查表》(参见附件3),需填报的经济合同是指2008101以前未履行终结的10万元以上或履行期限在2年以上的重要经济合同。

2.填写《中山医学院合同违约情况调查表》(参见附件4),并上报产生违约纠纷或有潜在法律风险的各类合同复印件。

3.认为有必要报送的其它合同复印件,重点是本部门或教师个人独立签订未报学校审批或备案的各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