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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合同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11-06
关于开展我院合同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中大办〔2008〕21号《关于开展我校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参见附件1),学校将于
一、 各系、教研室、中心合同管理自查工作
各系、教研室、中心请根据中大财务〔2005〕28号《中山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参见附件2)开展合同管理自查工作。并于
1.填写《中山医学院经济合同情况调查表》(参见附件3),需填报的经济合同是指
2.填写《中山医学院合同违约情况调查表》(参见附件4),并上报产生违约纠纷或有潜在法律风险的各类合同复印件。
3.认为有必要报送的其它合同复印件,重点是本部门或教师个人独立签订未报学校审批或备案的各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