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面上项目(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团队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跟踪报告》(博士启动除外)。现将具体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在研项目需填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为2007103120081031完成的内容;不能按时结题者请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或《申请中止报告》,只能申请延期一年,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者也需同时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2《结题报告》:结题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凡已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必须结题;结题的附件材料(如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公开发表论文等)装订于每一本《结题报告》后面。
3《项目年度跟踪报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对结题项目进行连续两年的跟踪,请项目结题两年内的项目负责人(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除外)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跟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