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9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2009年度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始受理,根据学校医科处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⑴科普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市科普基地,在穗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场所的科普功能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优势特色的科普基地;创新科普宣传教育新途径、新内容、新方法,培育科普精品项目,科普展品研发等。

⑵科普作品创作。重点支持内容新颖、构思独特、时代性强、科学性强、科学精神与艺术感召力相得益彰的科普原创作品的创作、编写和出版。

作品的内容、类型:

①科普类图书,包括专著、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等。

②科普类挂图、科普宣传画册。

③科普类动漫作品和科普类音像制品。

⑶科学大使行动计划。

①重点支持大学、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和相关科技教育机构建设科学大使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平台,并组织本单位专家、科技工作者实施科学大使行动计划。

②重点支持大学、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和相关科技教育机构的专家、科技工作者为主承担,到中小学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科学探究活动和指导建设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到街道社区,以街道社区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到工矿企业,指导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等活动;到山区农村,指导开展科普示范乡(镇)、村、户建设和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及科普活动。

二、申报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应是我院正式职工;政府公务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⑵承担在研的市科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协议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市科普项目的,原则上只能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申报科普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