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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200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10-10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粤卫科函〔2008〕15号文通知要求,2005、200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项目(包括提出延期的)今年必须办理结题,不能结题的要提出中止研究项目申请。
二、2006年度未能如期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三、结题、延期、中止申请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请见附件2)。
四、愈期不办理结题、中止申请者,视同该项目中止,请申请者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医科处将该项目负责人记入档案,并按卫生厅规定三年内不能申请省卫生厅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