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第二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卫生部于2008923日发布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第二批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本批课题将采取“公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研究内容

本批课题是本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内未启动的部分。具体包括:全部启动“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部分启动“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和“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3个项目,至此,本专项“十一五”计划内容已全面启动实施。“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下设项目、专题、课题三个层次题目。

此次申请请按所属专题下的具体课题进行申报,并严格限于第二批课题申报指南的范围之内,对于超出申报指南范围的申报课题将不予受理。不同专题有不同的要求,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和对照申报规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申报条件。如新药的临床前研究严格限定在指南规定的10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

此批课题申报的项目和专题名称如下:

项目一、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创新药物研究开发

专题1、“新药临床前研究”;

专题2、“候选药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