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否则,一经发现瞒报者,将取消单位的所有申报项目。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重点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项目请勿申报。
    4.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
    5.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直属高校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为限额申报,学校名额总计为2项。学院限报1项,请申请者下载重点项目申请书(2008最新格式),并按照《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填报申请书。《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请于2008年9月2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2、最终获得申报资格的项目,凭医科处分配的帐号和密码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20日止。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