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8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08]16号文的要求,200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请各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可以申请(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二、资助类型:申报课题应以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对与行业或企业共同感兴趣的基础性研究课题或应用性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采取与行业或企业(含自筹资金)联合资助的作法给予立项。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联合资助的经费来源和资助额。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资助类别。
三、限项说明: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可以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非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博导只能承担一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
教育部严格执行超项制度,请务必遵守。
四、
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教师。
2、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    
研课题。
3、自由申报、不限额。
4、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五、资助强度:以8万元为限(新教师基金课题不超过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2009.1-2011.12)。
六、申报书填写
1、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新教师必须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校验加锁”工作,并将《申请书》(WORD模板)和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
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和《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已重新修改,以前版本均不接收,可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 (
www.cutech.edu.cn)。
2、代码填写:申请人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中的 “学科代码”时,请选择“主学科代码待定”或“相关学科代码待定”即可。待《学科分类与代码》修订完成后,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完成《申请书》填写。方法: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data.xml文件,替换《申请书(WORD模板)》附带的原data.xml文件”,即可选择相应的学科代码。《申请书》中所在单位请填写“中山大学”,所在院系填写“中山医学院”,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学校意见请自行草拟并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08年3月20日”。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七、查新要求:从2007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及新教师基金课题均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
八、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文的编号清单: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单位必须在3月31日前上报2004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论文的论文编号。凡未能按照规定完成的课题承担人,2008年不得申报博士点基金。
因此请2004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负责人于2008年03月17日前将该基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论文的论文编号上报学院科研工作室。
九、申报材料要求:

博士点基金申报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3日前提交《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完整申请书(请标注)。伍份为简装申请书(隐去明显与个人有关的资料)。以用于院内评审。
(二)、第二阶段:
1、3月13日由学院科研工作室通知入围项目申报。
2、3月17日前按以下要求上报材料。
《申请书》一式二份(要求均为原件),A4纸复印,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word模版)及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新教师基金申报材料要求:
请于2008年3月1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要求均为原件),A4纸复印,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word模版)及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各位申报项目的老师按时上交材料,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谢谢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