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面上项目(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团队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跟踪统计简表》(博士启动除外)。现将具体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在研项目需填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为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完成的内容;不能按时结题者请填写“申请延期报告”或“申请中止报告”,只能申请延期一年,填写“申请延期报告”者也需同时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2、《结题报告》:结题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凡已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必须结题;结题的附件材料(如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公开发表论文等)装订于每一本《结题报告》后面。
3、《跟踪年度统计简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对结题项目进行连续两年的跟踪,请项目结题两年内的项目负责人(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除外)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跟踪年度统计简表》。
《年度执行报告》、《结题报告》、《跟踪年度统计简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交单位科研科。
(二)统计数据必须真实,有关成果必须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标注,数据的审核请各科研科严格把关。
(三) 年度统计时间为: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四) 请从中山大学医学科学处主页“下载中心”中的“项目合同、进展、结题”文件夹中下载(http://web.gzsums.edu.cn/ykc/)相关表格。
(五)不按时提交报表者今后(包括今年)将不能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
(六)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于2008年01月14日前将《年度执行报告》、《结题报告》、《跟踪年度统计简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交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