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我校医科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为了做好2008年我校医科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一般包括:评价(鉴定)、登记、报奖等三个阶段,其中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与登记是推荐科技奖励的必备前提,而科技成果鉴定是应用技术成果(包括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取得技术证明文件的主要评价方式,也是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的重点;基础理论成果虽无须组织鉴定,但应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相关查新报告与引文检索结果等出具详细的评价意见。
二、科技成果申报的一些基本要求:
1.科技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系统性等。
2.基础或应用基础理论成果,必须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
3.应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践验证并已进行一年以上较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体现在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
4.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应用证明要求统一使用经医科处网页下载格式,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有经济效益的还应加盖应用单位财务部门专用章,否则均视无效。另外,参加国际、国内较高层次的学术交流,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等亦可作为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
5.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研究项目,应取得新药证书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植入人体内材料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项目,应完成市场准入并提供进入临床应用的政府批文,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7.计算机软件应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8.凡涉及实验动物的成果,必须提供:①每批次使用的实验动物种名(品系)及其供应单位、供应日期、标准等级和广东省实验动物合格证复印件;②进行动物实验的单位(实验室)的广东省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9.要求到指定单位进行科技成果查新,具体为:
1)查新地址: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查新信息室(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情报所大楼7楼,电话:81868579),中医药成果要到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信息技术部查新(电话:36585591)。
2)查新材料:①《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一份,②《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技术咨询简易合同》一份,③成果研制报告(请突出成果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及主要论文或论著。
10.要求将课题研究的原始材料归档。
凡申报科技成果课题,须先将该课题研究的原始资料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认真填写我校科技档案归档的一整套表格,将原始材料与填写好的归档表一并交医科处孔老师审查(办公电话:87331762)。凡材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11.由多个单位(包括校内校外)共同完成的成果,应根据贡献大小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排名顺序,并提供联合申报证明(要求写明每个协作单位同意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的排名顺序,加盖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公章)。凡完成单位排序存在纠纷的暂不申报。
12.成果完成人的名次,应根据贡献大小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并填写《署名定量评分表》。所提供论文中无署名者不能作为成果完成人,论文的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作为成果完成人。完成人排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再变动。凡完成人名次存在纠纷的暂不申报。
三、科技成果鉴定必备的材料
1.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和结题报告一式一份;
2.科技成果申请表一式一份;
3.科技成果署名定量评分表一式一份;
4.建议邀请鉴定评审专家名单表一式二份(专家通讯地址要求尽可能详细);
5.中山大学医学科技成果材料归档证明表一式一份;
6.协作完成单位同意申报及单位排序的联合申报证明一式五份(要求原件);
7.盖有协作完成单位公章的完成单位情况表一式五份(要求原件);
8.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鉴定单位意见栏要填写具体意见,并加盖学院/医院/中心公章及主管领导签章);
9.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一式八份(不采用函审方式进行鉴定的无须填写);
10.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三份;
11.查新咨询报告一式三份(要求原件);
12.引文检索证明一式三份(要求原件);
13.应用证明一式三份(要求原件,应用技术成果尽可能多收集、最好是打印稿);
14.技术资料一式九份(①用医科处统一格式的技术资料封面②成果研制报告③查新咨询报告复印件④论文目录清单⑤主要论文复印件⑥引文检索证明复印件⑦重要引用材料复印件⑧推广应用证明复印件⑨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⑩联合申报证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复印件等其它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把技术资料装钉成册)。
上述申报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建议申报者先把上述一套完整材料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审查通过后,再按要求的份数报送所有材料。
四、有关科技成果申报表格可在医科处网页下载(具体路径:中山大学医学科学处主页http://web.gzsums.edu.cn/ykc→下载中心→科技成果申报表格→科技成果申请鉴定表格)。
五、申报截止日期:医科处全年受理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申请,但考虑到推荐任何科技奖励之前,要求必须完成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与登记工作。因此,凡欲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奖的科技成果,请务必于2008年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由医科处统一指导办理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与登记;其余项目请参照附件中有关各级科技奖励推荐时间自行安排(建议在上半年完成)。详情可咨询医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办公地点:北校区办公大楼前座203房,办公电话:87331764)
希望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协调联合,切实做好今年的科技成果申报工作,力争获得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奖励。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