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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医学院关于2017学年春季学期二次重修(重考)申请的通知
稿件来源:中山医学院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编辑:何军芳
发布日期:2018-07-04
各位同学: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未通过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者,原则上应重修、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除外)。重考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请同学们参照本学期各年级(专业)开设的相应课程,完成填写第二次重考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各年级办老师处,截止时间7月9日。
请各年级办于7月11日前,把学生二次重考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ejf@mail.sysu.edu.cn。
学生个人重考通知由各年级办统一填写发放。申请重考的同学于7月13日之后,到各自的年级办老师处领取考试通知。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7330733
中山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