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由广东省渠道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广东省奖励办已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一、基本条件
拟通过广东省提名的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在广东省内。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曾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科技奖的人选原则上应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且仍工作在科学研究一线;提名国际科技合作奖的人选原则上应曾获得广东省科技合作奖或为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外国人或组织。
二、提名工作安排
1.确定提名项目。请各完成人认真阅读提名工作通知及提名工作手册,于12月20日前将项目提名书初稿包括必要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经第一完成人签名后报送科研工作室,电子版请发送至zsyky@mail.sysu.edu.cn,由学校汇总后报送省奖励办。省奖励办将对提交项目(人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名;省奖励办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项目进行遴选,必要时组织项目答辩,择优提名。
2.在线填写提名书。获得广东省提名的项目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名书,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提名书提交到省奖励办审核,期间可退回修改补充。
3.提名公示。在填写提名书同时,须严格按《通知》要求对项目(人选)进行公示,各项目须于12月27日前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各项目于2020年1月8日前将公示情况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至科研院。
4.报送提名材料。各单位于2020年2月5日前将正式提名书的纸质件三份(含原件2份)报送至科研院(南校中山楼30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提名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方式:87330567、873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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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