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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医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间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李玲
发布日期:2020-03-27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以及学校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的通知》(见附件,下称《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落实主要负责人的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并根据空调系统形式特点确定设备使用管理人,设立专人每日巡查,空调设备交由物业单位管理的,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指引开展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使用管理符合要求,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指引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0号)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