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首页 学院信息 党政综合 转发:校长办公室关于 2020 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874 Share 转发:校长办公室关于 2020 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关芊璇 发布日期:2020-07-07 校办〔2020〕107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0年暑假从2020年7月5日起至8月29日止(共8周)。现将有关暑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1.2020年8月29日、30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8月31日正式上课。本科生按学校统一安排放假,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 2.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从暑假开始的2个工作日后,即7月8日开始放假,在暑假结束前3个工作日,即8月26日开始全体上班,并结合工作实际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 3.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从暑假开始的2个工作日后开始轮值,在暑假结束前3个工作日开始全体上班。即7月6日—7月7日、8月26日—8月28日全体人员上班,7月8日—8月25日期间由所在单位组织轮值。 4.合同工的假期按合同规定办理。 5.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单位原规定执行。 6.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1.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暑假期间可根据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安排休假,并为下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2.从事一线科研工作的教师,在暑假期间可根据科研项目计划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3.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应确保每个值班时段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值班工作须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各岗位分工,全体值班人员须在办公地点完成值班任务。职能部门、跨校区(园)办学的学院(直属系)应确保各校区(园)值班人员到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值班,按规定时间在岗,杜绝迟到早退现象。7月8日—8月25日期间上班及值班时间为: 广州校区南、北校园,珠海校区:8:30—11:30,15:00—17:00; 广州校区东校园:9:00—12:00,14:00—16:00。 四、各单位的办事程序和服务事项应与正常上班期间保持一致。如暑假期间有程序变更须提前明确假期办事指引,不得临时通知师生变更办事程序。 假期中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临时性工作变动,有关单位须提前一天在校园网内公布,以免给办事的师生员工造成不便。 五、暑假期间,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治安保卫、防火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交接班时请填写《假期交接班记录表》,并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六、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由广州校区管理委员会,珠海校区由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受理师生投诉,确保暑假值班秩序和服务质量。 七、暑假期间,校区搬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