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应按要求参加博士生中期考核,其中公开招考博士生应在博士二年级第一学期,直接攻博生应在博士三年级第一学期,硕博连读生应在博士一年级第一学期内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现将2020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级、类别
1.2018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2019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3.2020学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作为一个完整的培养周期,其在获得硕博连读资格遴选时的考核,视为通过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此次不需再次组织中期考核,但开题报告工作应在本学期完成,且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中期考核各项程序。
4.往年获准推迟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延期系统将自行关闭。
三、考核内容: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研究生导师实施,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
其中,开题报告工作是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生应在进行中期考核前首先完成开题报告的各项工作。
四、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完成。未缴费、未注册、学术道德规范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五、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学院批准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
六、各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把中期考核作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要求严格考核,做好做实。切忌考核形式化、走过场。
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的将分流。不能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的,应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其中没有获得硕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生培养者,可按硕士学位的要求,改作硕士学位论文并按硕士课程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其他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处理。
各研究生导师在考核结束后,应对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出细致的梳理,努力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七、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7331459。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