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关芊璇

校办〔2021〕3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党办〔2020〕72号)有关要求,现将寒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1年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24日起至2月24日止(共4.5周)。本科生按校历安排放假,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2021年2月25日为正式上课时间。各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具体安排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

    2.根据《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大办〔2019〕28号)的有关规定,教师从寒假开始后第2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26日)正式放假。党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统称管理技术人员,从寒假开始后第2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26日)启动假期值班工作。2021年2月25日全体人员回校上班。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2021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2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7日(星期日)、220日(星期六)上班。

    4.合同聘用人员的假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1.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在寒假期间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休假,并为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准备。

    2.管理技术人员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应确保每个值班时段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分工职责,全体值班人员须以坐班形式在岗。职能部门、跨校区(园)办学的学院(直属系)应确保各校区(园)值班人员到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值班期间,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坐班。各校区(园)值班时间按照《中山大学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寒假期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牢牢守住疫情防线。

    1.全体师生要及时关注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学校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轮休的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减少出行,非必要情况下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串门、聚餐,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如出行,需错峰出行,备足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消毒用品,不可麻痹大意怀有侥幸心理。

    3.值班的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人员进校测温登记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要求向上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四、值班要求

    1.各单位的办事程序和服务事项应与正常上班期间保持一致。如寒假期间有程序变更须提前明确假期办事指引,不得临时通知师生变更办事程序。如有较大调整的服务事项应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公布。    

    2.寒假期间,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交接班时请填写《假期交接班记录表》,并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3.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各单位假期值班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关注人员到岗情况。此外,将会同各校区管委会,对各校区(园)值班单位进行电话随机检查及实地抽查。如发现缺勤或收到投诉,将通知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求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情况最晚不超过次日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相关监督部门并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备案。

    广州校区南校园由校长办公室,广州校区北校园、东校园由广州校区管理委员会,珠海校区由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深圳校区由深圳校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受理师生投诉,确保寒假值班秩序和服务质量。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1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