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2020年实验室气瓶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整改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近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广州易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广州校区、珠海校区共620间实验室进行了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对实验室气瓶的存储、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今后日常规范管理要点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实验室的气瓶制度建设不健全或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实验室气瓶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缺失,或有制度、有规程但执行不到位。
2.气瓶颜色标识不清晰。部分实验室内环境复杂,卫生状况不佳,腐蚀较严重,无法识别相应信息,个别实验室建设时为了节约使用成本,甚至擅自改装气瓶,混装气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3.气瓶存放不规范。部分实验室气瓶放置随意,与火源、热源、电气设备之间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易燃和助燃气瓶存在混放现象,个别实验室未直立放置钢瓶,而是横倒后直接放置在实验桌、通风橱柜等下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 管控措施不完善。部分钢瓶无气瓶帽、防震圈,且未进行有效固定,容易倾倒导致摔断瓶阀而造成事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瓶未能单独存放,防爆装置、泄露报警装置及通风换气装置未能有效配备;毒性,尤其是剧毒气体,未落实双人双锁等“五双”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5.安全责任未落实。未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无定期检查瓶体及管路的完整性及气密性、瓶体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警示标识、气瓶状态标识牌、气瓶信息台账等是否齐全。
二、隐患整改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按隐患级别有计划地组织落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整立改。
三、日常管理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此次全覆盖的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做好今后实验室气瓶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1. 建立气瓶管理台帐:
(1)二级单位需建立本单位实验室气瓶管理台账,每个季度更新一次并发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台账模板见附件3);
(2)实验室应建立气瓶的使用台帐,其中不燃气体、惰性气瓶需要进行出入库登记;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除进行出入库登记外,每次使用后还需进行余压登记(台帐模板见附件4)。
2. 完善制度,建立规程。组织实验室建立或完善气瓶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气瓶存放、使用、移动和处置等操作环节的要求。
3. 做好验收,规范入库。实验室在接收气体供应单位提供的气瓶前,应做好入库前的验收工作,确保所购买或租用的气瓶漆面颜色规范、瓶体张贴有充装合格证、瓶体无锈蚀或变形情况、瓶体瓶帽完好并配有手轮和防震圈,瓶肩有钢印字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入库。
4 科学规划,规范设计。实验室装修、新建、改建、扩建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如涉及实验气体的使用,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助燃气体的使用,应进行科学规划气瓶与设备、气瓶与气瓶间的布局。气体管路应规范化设计与施工,以满足日常使用及安全性要求。
5. 使用具有危险性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气体泄漏报警仪,防患未然,确保安全。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靠近释放源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 落实责任,强化培训。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涉及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制度,以避免气瓶“多人使用,无人专管”的状况。因此
7. 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定期检验是气瓶供应单位应严格履行的义务,作为气瓶使用者,也需定期检查所使用的气瓶在存储、运输、日常使用、气体气路设置等方面是否合规。检查要素可参考《实验室气瓶安全专项检查表》(附件5)。
关于气瓶安全管理的更详细的技术规范,可参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月4日颁布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附件6)。
特此通知。
附件:
4. 中山大学气瓶使用登记表模板(实验室日常管理使用)
5 实验室气瓶安全专项检查表(学院或实验室自查参考)
6.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2月4日
(联系人:陈骞,联系电话:020-84110552)
(学院设备工作室:庄少慧,8733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