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本批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将支持我国与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大部分方向需要国内外双方同时向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组织申报才有效。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单如下:西班牙、法国、奥地利、芬兰、德国、日本、韩国、蒙古、埃及、马来西亚、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金砖国家、美国。具体资助领域请查看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支持内地与澳门之间的合作。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11月11日- 12月23日16:00;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无账号的牵头申报人请联系科研院开通(见附件3);
(4)关于推荐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填写,一般选择广东省科技厅;
(5)关于查重: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查重方法见附件8)。请注意: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关于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1)联合申报协议:
A. 境内单位联合申报协议: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申报时间紧凑时,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审核(邮箱:zsyky@mail.sysu.edu.cn),再发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申报模板见附件6);境内合作单位有企业的,还需要同时提交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附件5)
B.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承诺书需要与境外机构合作协议一起上传合同系统,经相关部门审批(此承诺书为校内审批材料,无需上传科技部系统)。
C. 中外机构间合作协议。盖章要求:中方:负责人签字,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外方:负责人签字,系主任/单位主管签字,如单位有章请盖公章(如果负责人和系主任/主管为同一人,需提供证明)。外文协议必须附上中文翻译版本,由于我校暂无中外合作协议范本,协议及材料B承诺书都需要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流转发规办审核,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建议至少3周,参考模板参见附件7),否则不保证能按时签出。
2)项目外方牵头人必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参与本专项项目,并由其所在境外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应附本人任职证明)。
3)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4)外籍港澳台专家(不含境外方团队人员):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专家请留意提前准备;
5)自筹资金承诺函:根据各指南点要求按需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中山大学原则上不提供配套。有企业参与申报的项目,还需要提交《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附件5)。
6)其他指南要求的附件。
(8)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请使用系统中的承诺书模板,先签字盖章后再上传系统,需提前准备。
(9)关于系统人员信息的填写: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中方、外方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其他参加人员。
(10)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2020年9月30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注册需时约2-3天。
(11)关于形式审查:每个指南点对领域方向等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指南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1. 中美政府间合作项目
本类项目每个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限推荐 5 个,即我校申报项目需要参与广东省科技厅或者教育部的遴选。目前了解到学校仅有1个名额,因此每个二级单位限申报1项。有意向的老师请于11月18日(周四)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3)发至学院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学院汇总盖章后,扫描件反馈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科研院授权后,申报人需在11月24日(周三)前将预申报书初稿及其附件在线提交(附件中盖章协议可以后补),科研院预计11月25日组织校内遴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其他国别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请于11月22日(周一)前将申报意向的征集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交由科研院授权申报。
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建议以附属医院为依托单位申报。
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各申报人于12月18日(周六)9:00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研院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教育部/省科技厅)审核时间。
纸质材料的报送: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提交专业机构”并在12月28日(周二)前,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胶装、如果太薄,订书机在左侧钉双钉即可)一式2份,各单位汇总提交至南校区中山楼一期301房。
三、常见问题说明
拟申请项目经费额度根据指南资助的经费总额和拟立项的项目数目估算,据实申请。
研究经费不能转拨到境外合作单位。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