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组织2022年度 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庄少慧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内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我处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核对象

各单位新上岗或在岗的,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从事实验室活动的师生。其中,《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已过期(有效期四年)的师生需重新参加培训与考核。

二、培训及考核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前需完成,在此期间未考核通过的师生暂停放射性工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通过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的方式抽查实验室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1.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及Ⅱ类以上射线装置的师生需参加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统一组织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考核通过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的微信报考小程序进行报名,培训与考核均免费,考核计划可在“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微信公众号中进行查询。师生考核通过后获得《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即可上岗。

扫描二维码报考

2.仅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豁免类射线装置的师生由所在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培训与考核。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3月12日分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对于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工作的师生,各单位需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Ⅲ类射线装置放射工作人员考核规则》(见附件1)的要求,从题库中抽取题目,统一组织放射性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做好考核记录的留档,为考核通过人员发放合格证。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在岗放射性工作人员信息,以及新上岗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参训情况,填写《2022年中山大学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人员名单》,于2022年3月30日前发送至学院设备工作室zhshaoh@mail.sy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Ⅲ类射线装置放射工作人员考核规则

      2. 2022年中山大学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统计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庄少慧,电话:020-8733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