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工作内容
本次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以及跨/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
二、认定的基本条件
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当年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为2016年5月以后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认定的学科、专业
本次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按一级学科进行(临床医学按二级学科进行);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按二级学科进行,我院认定的具体学科范围见本通知第五条。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6月21日前
1. 今年校内人员申请导师资格认定工作首次采取“研究生导师遴选系统”(以下简称“遴选系统”)网上填报并打印申请书的方式,首次申请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申请人请依次在遴选系统上填报:
(1)个人信息(含基本信息、科研信息);
(2)申请层次及学科信息;
(3)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书。
网上申请方法见导师资格认定申请系统用户手册(附件4),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
登录账号及密码为本人学校NETID及密码。
2.首次申请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申请人从系统下载打印《中山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书》(学术学位型)并签名后,向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提交申请书,随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进行审查确认。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按条件顺序装订。
3.校内申请跨/转学科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遴选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中山大学跨/转学科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签名确认后,向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提交申请书,其中申请跨学科、专业任职资格认定只限于学科建设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此类申请学校将从严审核)。
不接受校外兼职导师申请跨/转学科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4.请所有申请人下载本通知附件,申请认定博导资格需要填写附件7和附件12,申请认定硕导资格需要填写附件9和13,并请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sj@mail.sysu.edu.cn,主题注明:博导/硕导资格认定。
(二)单位审议:6月28日前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按照认定的基本条件审议本单位所辖学科范围内的申请。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者,即同时自动被认定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对于提出分别认定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申请,学位审议机构依据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最后只认定一个级别导师任职资格。
(三)名单公示:7月5日前
审议通过的具有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会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接受申诉及异议,并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进行处理。
五、我院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范围
中山医学院 | 0710 | 生物学 | 博士、硕士 |
1001 | 基础医学 | 博士、硕士 |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硕士,按二级学科认定 |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博士、硕士,按二级学科认定 | |
100706 | 药理学 | 博士,硕士,按二级学科认定 | |
1009 | 特种医学 | 博士、硕士 |
联 系 人:陈穗君、夏蕾
联系电话:87331459/87333606
工作邮箱:zdyk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