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2年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学校为进一步加强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大设备〔2018〕1号)第七条规定,设备处计划于2022年起开展年度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年度专项核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方式
本次核查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在此基准日之前登记在学校账户的下列资产,均纳入本次资产核查范围:
1. 单台(套)资产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全覆盖逐台核查。
2. 监管期内减免税设备,全覆盖逐台核查。
3. 便携式设备,抽查。
4. 在2021-2022年3月间已完成大规模搬迁的二级单位,除上述资产外,还抽查其他资产。
1、2、4项资产核查涉及单位名单见附件,第3项资产核查涵盖全校所有二级单位。资产核查的设备家具清单由设备处提供。
二、核查内容
1. 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重点核查资产使用状态、放置地点是否与资产账一致、使用机时登记情况(是否有进行登记、记录的方式、2021年度的总机时数)、服务收入情况(是否有服务收入、2021年度的总收入金额核算)、资产预约使用方式(系统预约、邮件预约、电话预约)等。
2. 监管期内减免税设备:重点核查资产实物状态、资产放置地点是否与资产账一致、是否粘贴减免税标签等。
3. 便携式设备及抽查的其他资产:重点核查资产实物状态和实物型号是否与资产账一致、资产使用状态(在用、闲置拟调拨、老旧拟报废)、是否粘贴资产标签、资产使用方向(教学、科研、行政)、资产实际使用人是否与资产账一致、使用单位是否有资产使用登记台账等。
三、核查时间
2022年5-6月开展现场核查。经“货比三家”谈判确认,本次专项核查工作委托“广州市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开展,各单位具体核查时间以预约进场时间为准。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资产保管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本次资产专项核查,并做好核查前的自查及准备工作(资产标签查缺补漏,若有缺漏的请即时到办公楼前座212设备工作室打印并张贴)。
2. 学校组织的年度资产专项核查以抽查为主,学院会定期组织内部的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3. 对资产核查或资产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亏资产,应尽全力追回实物。如未能追回的,根据《中山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0〕2 号)和《中山大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1〕9 号)要求,应按照资产损失事项报送设备处。经学校认定为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非正常资产损失的,学校将依规追究资产损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2022年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1、2、4项)专项核查单位名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朱振华/林锐娜,联系电话:020-84112478/020-84112146)
(学院设备工作室联系人:陈穗君,联系电话:8733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