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 号
)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 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以及国家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博士生。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单独评审。
二、评审原则
我院全体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提交申请表。学科系将根据参评研究生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制内的博士生都按照2022年最新的《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 号)执行。科研经费博士无需参评奖助金,奖助待遇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 号)执行。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 分配原则
1.2021级及此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助金名额优先用于资助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该类学生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
- 剩余的一等奖助金和二等奖助金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学科系。分配综合考虑我院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优势学科倾斜。
2.2022级的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助金和二等奖助金名额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学科系。分配综合考虑我院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优势学科倾斜。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 9月18日12:00前,请把申请表扫描件生成PDF文件提交到各个学科系联系人邮箱(见附件表格)。
学科系会组织申请人统一答辩。
(1)每人答辩时间为8分钟,PPT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攻博研究计划和开题工作(包括现有的工作基础、研究工作的创新点、工作计划以及预期目标等),PPT中不能出现导师姓名。
(2)学科系将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评审,每小组评审专家为3-5人。专家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和现场问答情况进行独立评分,按照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每组推荐名单。
(3)答辩时间预计于9月22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科系通知。
(4)放弃申请答辩者按博士生三等奖助金。
(5)肿瘤医院和中山一院博士生由各医院研究生科组织评审。
六、其他
9月、10月奖助金和2022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10月底一并发放。
附件:中山医学院可参评奖助金博士名单及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