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医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推荐(自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学系:
青年
教师专职辅导员
根据中山医学院学生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中山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中大党发〔2021〕14号),学院现组织开展2022年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面貌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2.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立德树人;
3.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有开展政治理论宣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二、选聘要求与程序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聘期一般为两年。学院要求每个学习学系每年至少推荐(含自荐)一位青年教师(45岁以下,不含博士后与科研专职人员)担任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按照学系党支部遴选、学院复核,学校审核批复的工作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支部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报名材料。学院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考察,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中山医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推荐(自荐)人选请填写附件《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推荐(自荐)表》。单位意见栏需推荐(自荐)人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签署意见。
请于10月21日前将表格材料提交给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何莹老师
联系电话:87331758,手机:13922136698,
中山医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