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资助经费申请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2023年起,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研究生培养内涵式质量提升资助经费项目”,主要用于资助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专业学位实践课程(与行业产业共同开设)、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等研究生培养业务。
一、资助计划和要求
2023年我校拟资助已有一定开展基础和影响力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每个类型各8-10个培养单位);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专业学位实践课程(与行业产业共同开设)(每个类型各8-10个培养单位),每项按每个单位3-5万元标准资助。
为促进跨学科的教育与研究,培养引领未来的人才,2023年起,研究生院拟资助有志于从事交叉研究、学术创新的研究生立项申请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共10项,每项按2万元标准资助。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专业学位实践课程、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6)。学院根据本“十四五”规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经费申请书》进行经费申请。
2.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在名额范围内评选出资助。
3. 研究生院按资助单位名单向学校申请经费划拨事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2022年已获得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项目合计24项,按每项3-4万元(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每项4万元,其余每项均3万元)资助,请勿重复申报,详见附件7。
2. 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按《中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中大发规〔2022〕32号)《中山大学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研院〔2021〕85 号)执行。
3.材料提交:申请人须在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前将申报书word版发送至邮箱fengzhg@mail.sysu.edu.cn,因评审节点限制,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医学院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冯正巩,联系电话:020-87331459,邮箱:fengzhg@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