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3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2014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应在本学期完成。根据《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5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虽然不需组织中期考核但开题报告应在本学期进行。往届获准推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也应同时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应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延期,但必须明确延期的截止时间。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2015年10月23日
 

备注:
1、学生及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操作的说明

学生填写:
需要推迟中期考核的学生填写“中期考核延期申请”,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的学生填写“博士中期考核及开题管理”,填写完成后一定要点击“提交”。

导师审核:
导师进入校务系统,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8位,需要填写“指导小组意见”及“导师意见”并点击提交(如未能成功操作者下载可以提交书面材料代替)。
常见问题:
在研究生院子系统下,点击“培养管理”子菜单前“+”号,展开子菜单,再点击“博士中期考核及开题管理”,在右边点击“查询”,就会出现已填写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列表,选择您要审核的博士生,点击中间部位的按钮“指导小组意见”,填写结束后再填写“导师意见”,填写结束后点击“提交”。注意先填写“指导小组意见”,再填写“导师意见”。
2、博士中期考核办法

公开招考的博士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10月份),硕博连读生在博士正式入学后进行;有特殊原因者,经导师和院系批准可延至第五学期进行。考核时应成立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3~5人考核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一) 考核内容

1.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

2.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

3.开题报告(若第一次开题报告不通过,可在1年内重新开题,博士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最长期限为3年);

4.身心健康状况。

参加考核的博士生须提交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小结,博士生导师和指导小组要提供对被考核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情况和学术能力的鉴定。

(二) 考核结果及处理

1.合格者继续做博士学位论文。

2.不合格者不能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应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其中:

(1)没有获得该专业硕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培养者,可按硕士学
位的要求,改做硕士学位论文并按硕士课程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2)已取得该专业硕士学位者按硕士毕业生就业。

(3)其他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