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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7-04-13
学院各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管理规定及工作安排,现拟定于2017年4月14日起开展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实地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一般安全:实验室责任信息、管理制度、警示标识、操作指引环境卫生等。
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放射性同位素、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等安全管理情况。
3.特种设备(气瓶及压力容器等)的安全运行维护和实验室安全防护和环境保障等。
4.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监督巡查指标》进行全面自查。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验室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工作由各中心、研究所、PI实验室完成;学校检查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安排。
(二)检查时间
2017年4月18日起,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督检专家将至我院的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认真配合督检专家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请各实验室责任人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重大隐患问题的排查治理,强化大局意识、红线意识,落实“保一方平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2.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报告工作。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报告,切实加强日常值班和情况报告制度。
中山医学院
2017年4月13日
(联系人:叶昕,联系电话:87331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