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实验室:
接教育部《2018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通知书》(编号:LBS20180501,附件1),教育部检查组将于2018年11月21日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现场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会议要求:11月21日上午8:30、下午4:00教育部组织召开现场检查的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要求各学院分管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需依时参加,会议地点:梁球锯堂第一会议室,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实地检查要求:被检查学院的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需随行。专家组确定被抽检实验室后,设备处将立即通知相关学院,需各单位分管院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预留时间。
三、实验室自查:
请各实验室在11月20日前进行全覆盖的全面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2)检查,重点对照《重点检查项目》(附件3)带*的条款进行排查。以下事项请予以重视:
1、对照《2015年教育部检查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汇总》(附件4)进行复查,该类问题确保已整改到位。
2、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和《重点检查项目》整理准备好实验室各类文件档案含危险品的使用记录,集中放置并提供目录清单以便专家需要时抽查。
3、核查剧毒品是否符合“五双”管理;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菌毒种等危险性较高的风险源是否有使用记录。
4、实验动物不允许在无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进行实验。有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动物管理,防止动物走失。
5、化学废液不能及时回收是因我省处置公司处置能力受限的客观问题,学校在首次会议的总体汇报中将据实反映,实验室规范存放和贴好标签。
6、实验室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按要求规范放置实验室化学品和其它实验用品,实验室不允许堆放杂物、食物,不准用饮用水桶、饮用水瓶或水杯做实验。
7、实验人员穿实验服,按规定戴手套口罩,不能长发飘飘、穿拖鞋等,对检查组专家的询问应礼貌回复。
8、查实验室门口信息牌、实验室内部安全标识、操作规程、应急方案等张贴是否规范。
请各系(教研室)、所、中心、实验室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18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通知书》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3.《重点检查项目》
4.《2015年教育部检查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汇总》
中山医学院设备工作室
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陈穗君;联系电话:8733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