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学校每年组织实施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及实验室工作人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有关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12个月。(指出访身份为博士后,非在校博士后)
(二)出访单位
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留学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内容
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发放。
我校具体选派名额将另行发布(预计6月份)。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校本部固定编制的专任教师,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或校本部事业编制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申请人需入校工作满2年(本科毕业者需满5年);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期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国(境)经历,须返校工作满2年;获聘中级及以上职务。(截至申请日期)
(三)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五)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八)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学校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一)项目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2。
(二)附属医院请同时提交申请人的纪委审查意见。
(三)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
(四)更多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项目专栏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19)。
附件:
1.中山大学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2.中山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校内推荐工作指引
3.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情况简表
5.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6.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7.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李大卫,联系方式:020-8411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