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学年博士研究生、硕士新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冯正巩

 

各位博士研究生、硕士新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 号)、《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5号)和《中山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学年博士研究生、硕士新生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

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

二、评审原则

我院全体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提交申请表。各学科系将根据参评研究生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议,报研究生院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分配原则

1. 博士研究生

(1) 校长奖学金(特等)16名。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学科系和附属医院。分配综合考虑我院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优势学科倾斜。2025级新生不参评此等级。

(2) 一等助研金142名。2025级硕博连读和直博新生优先参评,剩余名额分配至其他年级学生,并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学科系和附属医院。

(3) 二等助研金。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评以上等级的博士研究生。

2. 硕士新生

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评审,推免生原则上参评一等奖助金,调剂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参评三等奖助金。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1)一等奖助金:如推免生人数多于一等奖助金名额,名额则按照推免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学科系;如推免生人数少于一等奖助金名额,剩余名额按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学科系。分配综合考虑我院硕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

(2)二等奖助金:名额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学科系。

(3)三等奖助金:未获一、二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参评。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博士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8月29日15:00前,请把《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硕士新生请把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均填写清楚)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整合成1个PDF文件,提交到各个学科系联系人邮箱(附件2),由学系组织申请人统一答辩。PDF文档请按“年级+等级+学号+姓名”命名,如:2022级二等22110567张三。

1.博士研究生每人答辩时间为8分钟,PPT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攻博研究计划和开题工作(包括现有的工作基础、研究工作的创新点、工作计划以及预期目标等),PPT中不能出现导师姓名。

2.学科系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评审,每小组评审专家为3-5人。专家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和现场问答情况进行独立评分,按照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每组推荐名单。

3.答辩时间预计于9月8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科系另行通知。

4.2025级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只需提交申请表,无需答辩。

5.放弃申请答辩者按博士生二等助研金评定。

6.附属医院代招博士生由医院研究生科组织评审。

7.所有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需提交申请表,视申请等级按要求提交答辩材料。

8.硕士新生根据各学科系具体安排。

9.2023、2024级硕士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中山医学院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20-8733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