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山医学院2009、2010级相关研究生:
根据研院〔2011〕274号文通知,2009、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下一学年奖助金的评审工作已开始启动,本学年已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需重新提出申请经评审无不予资助情况者,继续享受下一学年奖助金;符合条件的非奖助类研究生可以提出个人申请,经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后报送学校申请下一学年资助资格。
一、申请人范围:2009级、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少数民主骨干计划生、类专业、留学生、港澳台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程序:研究生自行下载附件后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书面材料,同时完成网上操作。网上操作流程:研究生登录中山大学校务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选择“学工管理”---“研究生奖助金申请”---“个人申请”,填写“申请人简述”后提交(若无法登录请致电网络中心联系电话:84036866)。
2、时间安排
(1)7月14日前:研究生在校务系统中完成的申请,并将打印的纸质版经导师签名后统一交中山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室(旧研究楼310,联系电话:87334463),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7月14日-20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3)7月22日前:学院完成名单的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资助类名额:研究生院新增下达我院2010级硕士奖助类名额为11名(如果非奖助类硕士申请硕博连读者将使用此指标,具体请见附件1)、2010级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类名额3名;其余年级、层次的研究生奖助类额不再增加,如有已获奖助金生者考核不合格,取消其下一学年奖助金资格,被取消奖助金资格者的名额,将从未获得奖助金生中按程序评审后择优替补(请留意网上后续通知)。
四、不予资助的情况
研究生奖助金资格的评审将根据研究生院《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资助: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考试作弊者;
(4)在学术研究中有作伪、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5)考核年度“助研”考核不合格者;
(6)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或选修课不及格者;
(7)中期考核不通过者;
(8)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者;
(9)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10)硕博连读生在确定资格后、提前攻博生在进入博士生阶段培养后,因个人原因申请又再转为硕士生者;
(11)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者。
(12)导师考核未通过、不同意推荐其获奖助金者。
联系电话: 研究生管理工作室 87334463
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8733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