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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行政管理部门、医学实验教学中心2016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5-12-11
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分工会、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办各工作室、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为贯彻落实学校行政经费预算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流程,请学院各行政办公室、工作室安排人员做好2016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学院办公室。
由于工作的需要,请于12月27日前提交各部门经费预算,相关格式请参见附件。
联系人:刘潇潇
Email:lxiaox33@mail.sysu.edu.cn,
电话:87330571
中山医学院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