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伤残鉴定需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0-28
问:作伤残鉴定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交通事故受伤:伤者身份证(小孩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门诊病历、每次住院的相关病历: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诊断报告、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及各种重要的检查、检验报告单或检查过程中生成的图表(如听力图、肌电图、脑电图、眼底照像图、鼓膜照像图)、影象学资料(需提供X线片、CT片、MR片及对应的报告书)等;上述住院病历材料由患者带本人身份证至所就诊医院的病案室复印盖章)。
2.工作受伤:伤者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其他主管机构的介绍信、门诊病历、每次住院的相关病历: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诊断报告、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及各种重要的检查、检验报告单或检查过程中生成的图表(如听力图、肌电图、脑电图、眼底照像图、鼓膜照像图)、影象学资料(需提供X线片、CT片、MR片及对应的报告书)等;上述住院病历材料由患者带本人身份证至所就诊医院的病案室复印盖章。
3.故意伤害致伤:伤者身份证(小孩户口本)、公检法委托书、门诊病历、每次住院的相关病历: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诊断报告、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及各种重要的检查、检验报告单或检查过程中生成的图表(如听力图、肌电图、脑电图、眼底照像图、鼓膜照像图)、影象学资料(需提供X线片、CT片、MR片及对应的报告书)等;上述住院病历材料由患者带本人身份证至所就诊医院的病案室复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