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一、本中心为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中山大学附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开展司法鉴定工作;

二、本中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质量方针,竭诚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

三、本中心坚持鉴定机构的中立地位,鉴定工作的开展不受行政的、经济的和其它干预,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本中心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监督,如发现本中心鉴定人员或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欢迎向本中心办公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