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鉴定室
毒物:是指小剂量进入机体后,通过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而损害生命正常活动,引发功能性或器质性的病变乃至造成死亡的物质。
法医毒物鉴定即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免疫学、化学和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药物、毒物、毒品或其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或尸检所见,综合作出药毒物中毒的鉴定。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涉毒案件的性质,为法庭提供科学依据。
法医毒物鉴定的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中毒案件药毒物分析、临床中毒急救病人药毒物检验、医源性案件的药物分析。
常见毒物分类:
气体毒物(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
挥发性毒物(氰化物、乙醇、甲醇、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
合成药毒物(安眠镇静药物类、局部麻醉药物等)
毒品类(阿片类、大麻、可卡因、苯丙胺类、氯胺酮、美沙酮等)
天然药毒物(乌头类、马钱子、颠茄类、斑蝥、钩吻等)
杀虫药(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
杀鼠药(氟乙酰胺、毒鼠强、香豆素类、茚二酮类等)
金属毒物(砷、汞、铅、钡、镉、镍、铬、铊等及化合物)
水溶性无机毒物(强酸类、强碱类、亚硝酸盐等)
法医毒物鉴定室现有鉴定人、技师等在岗人员3人,实验室拥有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薄层色谱扫描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速冷冻离心机、氮吹仪等多种大型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