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精神病可鉴定的项目?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0-28
问:法医精神病可鉴定的项目?
答:刑事案件中的被鉴定人:加害人或肇祸人: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作证能力。被害人:性自我保护能力、作证能力、损伤等级。鉴定目的:判罪量刑。民事案件中的被鉴定人:原、被告: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作证能力;原告:精神损伤、精神残疾、劳动能力。鉴定目的:调整法律关系或赔偿其他分类案件中的被鉴定人住院或在监的特殊群体:暴力、自杀风险评估;自杀成功尸体:心理解剖。鉴定目的:预防评估与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