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举办2009年度全省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培训班的通知
粤司鉴字[2009]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分类培训的规定,经厅领导同意,定于8月中旬举办2009年度全省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为全省执业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以及拟申请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执业的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司法鉴定管理人员(住宿费自理)也可以参加学习。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本期培训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办,采取脱产培训及专题学术论坛形式。此次培训班由主管厅领导或处领导动员讲话,由省内知名专家主讲。主要课程有:法医物证发展概况(中山大学伍新尧教授);DNA检测新技术(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孙筱放主任医师);法医物证的实验室认可(南方医科大学王慧君教授)专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
(一)培训时间:2009年8月19日下午报到,8月20日上午至8月21日上午培训,8月21日午餐后离会。
(二)报到、培训地点:南沙资讯科技园酒店(广州市南沙区南横管理区环岛南路)大堂报到,培训及住宿均在该园(位置示意图见附件)。总台电话:(020)34686888、34689999。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人980元(含培训、场地、师资、资料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参培人员回单位报销(双人房218元/天间,单人房218元/天)。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市及时通知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并将参训名单于2009年8月10日前汇总直接传给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路(联系人:林伟红;电话:020-87332131-802,15989025292;传真:020-87334353)。报名时请注明是否住宿以便统一安排,同时传真至厅司法鉴定处备查。
2、各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具体负责抓落实,督促所辖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务必集中参加培训。
3、报到时,请以司法鉴定机构为单位收齐执业证交会务组,以便签注年度培训意见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等(相关人员培训的也给学分证明),并作为入编鉴定名册必备条件之一。参加的和未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将在我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予以通报。
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人:范同学,电话:020-86351075,传真:020-86351102。
附:
一、应参加培训的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分布表;
二、参培人员报名表;
三、南沙资讯科技园位置示意图。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附件一:
应参加培训的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分布表
所在地 |
机构名称 |
应培训人数 |
广州市 |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7 |
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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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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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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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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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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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
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12 |
广东太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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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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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 |
广东科登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7 |
汕头市 |
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3 |
广东恒正司法鉴定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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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
广东琏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4 |
广东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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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3 |
佛山市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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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6家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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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09年度全省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参培人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 市司法局 填报人:
司法鉴定机构 |
参训人员 姓名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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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间 |
单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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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南沙资讯科技园位置示意图
乘车指南
从火车站、省市汽车总站坐地铁2号线到总站万胜围,换4号线一直到总站金洲下车。
之后,
选择1,出租出车到金洲车站(汽车站)
乘“蒲洲”车,至南横市场下车,步行十分钟左右可到。
选择2,乘361号经南横的车到南横下车即可(但此线班次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