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参加法医病理学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0]84号)要求,现将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法医病理学培训班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通知所辖司法鉴定机构,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备案,省厅对参加培训的司法鉴定人,承认其培训学时。具体联系办理报名事宜附后。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人:范同学;联系电话:020-86353220;传真号码:020-86351102。
附: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法医病理学培训班”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法医病理学培训班”通知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本基地拟定于8月9日-8月13日在青岛举办“法医病理学培训班”。
培训内容:法医病理学能力验证常见问题;法医病理鉴定思维方法;
法医病理鉴定的教训及注意事项;
法医死亡学;法医损伤鉴定;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鉴定;
高坠死法医病理鉴定;
猝死法医病理鉴定;
机械性窒息法医病理鉴定;
高、低温及电击死法医病理鉴定
培训对象:目前正在从事法医病理学鉴定的专业人员。
培训费用:1500元/人,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报名办法:可登入我所网站:www.ssfjd.cn,直接网上报名或将本报名回执表传真到我处。
联系电话:021-52361148×2216 或2208 电传021-52367112;
联系人:封丽萍;黄仲杰;邵景文
联系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
报到地点及时间:将在7月30日之前给参加培训的学员寄出报到通知,请以第二轮正式的报到通知上所示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2010年6月29日
培训报名回执表
(单位公章)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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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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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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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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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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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职 称 |
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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