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司法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8-01
司法部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司办通[2011]20号)转发你们,请组织所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并按司法部要求在司法鉴定行业中推荐适用。使用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汇总后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联系人:严德祥,联系电话:020-86351255。
附件
穗司发201162号 转发司法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通知.rar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