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拔管杀妻案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http://news.dayoo.com/shenzhen/201001/07/73439_11715739.htm

(来源:南方网

■新闻回放

2009年2月9日 20时许 胡菁在龙岗坂田万科城的家中晕倒。丈夫文裕章与家人一起将胡菁送至雪象医院。

2009年2月10日 凌晨零时许 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处于昏迷状态,只能靠呼吸机呼吸。

2009年2月16日 15时许 文裕章在ICU病房里哭着拔掉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等医疗设备,并阻止医务人员救治。16时许,胡菁死亡。

2009年2月17日 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3月4日 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福田区检察院批捕。

2009年3月13日 中山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报告称,胡菁昏迷是其自身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压迫脑干所产生的病理法阵过程和结果,基本排除外力所致可能性。

2010年1月6日 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杀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文裕章怎么也想不到,毕业之后再次用上所学的专业知识,却是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昨天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拔管杀妻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且整整持续了一天,除去中午休息了2个半小时,下午直开到5:30才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2009年2月9日晚8时,在龙岗坂田万科城的家中昏倒的胡菁被送往雪象医院,后转院到深圳市二医院住院部IC U病房。经救治,胡菁深度昏迷,靠呼吸机维持呼吸。2月16日下午3时多,胡菁丈夫文裕章在探望时,不顾医护人员阻止,拔掉妻子身上的呼吸管等医疗设备,4时许,胡菁被证实死亡。

胡菁姐姐拨打110报案,2月17日,文裕章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3月4日,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正式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的文裕章。

案件离奇 多方关注

因案情特殊、影响广泛,该案被最高院列为示范庭,执行最标准的开庭程序,全程录音录像,法院特意安排了能坐70多人的中院总部第三审判庭,就是看中该庭先进的音像设备。

而公诉人则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张孟东,虽然案件都是随机轮流抽到办理,不过也让旁听人员觉得十分凑巧。

该案吸引了大量媒体人员旁听,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胡文双方的家属,还聚集了深圳本地、广东省以及死者胡菁老家湖北的10多家媒体。此外,市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旁听,可见该案受到各方关注的程度。

距2009年2月16日事发,“拔管杀妻案”已经过去将近一年时间,之所以如今才开庭,是因为检察机关曾于去年5月和7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历了近一年的波折,胡文两家早已不再来往,在昨天开庭时终于再次相见,却形同陌路。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正式以故意杀人罪对文裕章提起公诉,虽然起诉书中描述的案情经过只有短短的400字,但却间接澄清了之前众多疑点中最重要的一个———胡菁昏迷倒地并不是因为丈夫文裕章推倒所致,而在之后的法庭质证环节,法医鉴定人也出庭作证,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由于该案涉及脑死亡等专业性强的医学问题,因此,被告文裕章的辩护律师也专门请了医学教授出庭做“专家辅助人”,阐述了脑死亡的定义、现状等内容,也表达了他的看法:胡菁在被拔去呼吸管之前,就已经死亡。

控辩双方就该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成为昨天庭审时争论最热烈的焦点,大家一致认为,该案的判决结果将影响广泛,对今后尤其是深圳关于脑死亡的案件判决将有示范性的意义。

胡家索赔超百万,双方同意庭外调解

昨天,在刑事诉讼调查部分完成以后,法庭附带进行了民事诉讼调查。原告肖女士,委托武汉与深圳的两名律师,向被告方文裕章及其家庭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赡养费和死亡补偿费,总计约128.5万元。被告方对此数额表示不能接受。双方最终达成庭外调解的一致意愿。

被告人文裕章的律师认为,目前刑事审判尚未结束,而相关民事赔偿只能在刑事定罪成立之后,因为在文裕章故意杀人罪未被认定之前,胡提出的要求中除了丧葬费与死亡补偿费,其余各项款项皆不合理。他更指出,即使赔偿抚养费也只该赔给两个孩子,而不是肖母。肖女士声明,其索要的抚养费,只是为了用在两个孩子身上。她称,从事发至今,这一年多都是她带着两个孩子,文家每月只支付给她2000元抚养费。检察官质疑,为何文家不提出抚养孩子的要求。肖女士说:“因为跟着我习惯了。”这时,坐在庭下的文家几人一起不满嘀咕“是被你霸占了而已。”

法庭建议双方对赔偿问题进行庭外调解,双方皆表示同意;如若在法庭规定的期限内调解不成功,则将由法院判决赔款金额。

■庭审焦点

脑死亡

胡菁被拔管之前就已死亡?

昨天的庭审最大焦点在于:胡菁被拔管之前是否已经死亡?这决定了文裕章的拔管行为有没有故意杀人的事实前提。对此,之前的媒体报道曾多次探讨过,而在昨天的庭审中,文裕章的辩护律师专门请来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常林,作为辩方的专家辅助人出庭。

常林教授表示,脑死亡在医学上已经有定论,而目前更多的是伦理上的争议。根据卫生部2003年脑死亡标准草案,胡菁符合脑死亡的标准。

他认为,心跳与呼吸两者相互依存,而胡菁呼吸、心跳骤停10分钟,无自主呼吸,一旦离开呼吸机辅助则不能呼吸,心跳也会随之停止,特别是胡菁脑中枢损害严重,脑功能全部丧失,不可能恢复,心跳消失只是迟早的问题,可以承认其脑死亡,也就是死亡。

而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为:被害人胡菁系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常林教授表示,此结论表述不准确,很容易误导,所以他存在异议。不过他也承认,脑死亡的标准,卫生部并未实施,我国目前也未立法确认。

对于胡菁的死亡,中山大学的法医鉴定专家罗斌、刘水平也认为,胡菁的脑部病变会导致循环和呼吸的障碍,使呼吸、心跳骤停,从这样的情况看,会导致脑功能障碍和丧失,救治基本上没有成功的。

而检察官则辩称,无论从临床标准、司法实践还是立法确认,都还未明确脑死亡标准,即便明确了标准,胡菁也没有进行过相关的检查确认,因此,以目前的临床死亡标准,即心跳死、呼吸死来说,胡菁被拔管之前,并未死亡,无论她当时是否濒临死亡,文裕章都无权剥夺她的生命。

昏迷原因

胡菁昏迷与文裕章有无关系?

胡菁到底是自己昏迷倒地,还是被文裕章推倒导致昏迷?对此疑问,法医鉴定实际上早已给出结论。昨天,中山大学的法医鉴定专家罗斌、刘水平以鉴定人身份出庭进行了阐述,而且,令人震惊的是,他们将整个脑部解剖的过程以幻灯片形式进行了现场演示,看到开颅后的大脑图片,胡菁的母亲不忍抬头观看。

罗斌、刘水平表示,根据尸检表明,胡菁的小脑与脑桥连接部分有明显的脑血管畸形,该部位破裂出血后,导致大脑基底部、小脑及脑干蛛网膜下腔出血,肺淤血及水肿。

这也正是胡菁昏迷倒地的真正原因所在。两位法医检查过胡菁的头皮等部位,没有发现有外伤,认为其昏迷不是外力所致。所以,从法医鉴定结论来看,文裕章并没有像胡菁家属曾经猜测的那样,用暴力导致胡菁昏迷。

 胡菁的母亲肖女士却不甘心这个说法,她认为,既然胡菁脑血管有问题,为什么平时都好好的,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昏迷?她坚持昏迷是女婿刺激女儿导致病发。

 拔管原因

爱妻还是有婚外情?

尽管对昏迷原因的医学鉴定对文裕章十分有利,但却改变不了他拔管的事实。昨天的庭审上,公诉人与文裕章的辩护律师多次询问他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拔管?”

对此,文裕章提到了自己父亲的死,他说,几年前父亲也是这样突然昏倒在家,医生也是在父亲的喉部开一个洞帮助他呼吸,最终离开人世。

而妻子胡菁当时的情况与父亲非常相似,医生告诉他要在胡菁喉部开一个洞,有肺部感染的风险,他立刻想到了父亲去世时的情景。“她平时很怕痛,我不忍心看到她浑身插满管子受折磨。”文裕章说,自己这样做,全是因为太爱妻子,想让她走得有尊严一点。“如果我想杀害她,没有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种事。”

为了证明自己与妻子感情深厚,并非故意想致她于死地。昨日,文裕章的辩护律师提交了一份岗厦500个居民的证明信,证明文裕章与胡菁一直感情良好。但原告律师则认为,“过去一直好不代表事发当时就好”。

另外,昨天庭审上的爆点之一,就是由公诉人和原告方指控文裕章在事发前三个月内与一名24岁的女子张某关系暧昧。文裕章解释称,俩人仅是开发商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话频繁是因为“我想从她那里得到更多的关于拆迁补偿的信息”,谈论的都是工作话题。

对此说法,胡菁母亲肖女士表示完全不能接受。

“希望岳母原谅我”

文裕章事后首次露面,两鬓斑白几度哽咽

去年2月16日以后,全城都记住了这个名字,拔管事件中的焦点,狠心“杀”妻的文裕章,在当晚7时走进派出所,自此就被转押看守所再没出来过。昨日,漩涡中的主角首次在庭上露面,于事发一年后首度亲身面对自己人、胡家人,以及全城的媒体和公众,他流泪坚称自己是爱妻子的,造成现在的状况,他非常后悔。

出现在被告席上的文裕章,能近距离地观察到他两鬓的花白,很难看出他今年刚满37岁。背部隐在宽大的印着“深二看”字样的囚服里,他沉默地听完了公诉人念的包含了整个详细经过的起诉书。当法官问他“你是否认罪”时,他用低沉的声音说了第一句话:“我认罪。”

“但我有不同意见,我没想真的杀死她!”又回到一年前的争辩焦点,拔管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他几乎不用思考就把说了无数次的原因再重复了一遍:“医生说希望不大,让我产生了消极想法,我冲动地做出了放弃治疗的举动,我非常后悔。”声音里含着痛苦。检查官说,我只是问你对经过有不同意见没有。“没有。”“那么平时关系呢?”“很好。”他说,胡菁刚入雪象医院时,自己和母亲都曾一齐向医生下跪,请求一定要不惜代价将妻子治好。等到了市二医院的ICU,他隔着玻璃望见妻子,“她全身插满管子,我十分心痛,我跟她说孩子很想妈妈想你快点回来,可是她没有任何反应。”他哽咽了起来。

被告总结陈词前,文裕章想了大概十秒钟,缓缓说:“事到如今,我只有三点想说。第一,我太冲动太消极,做错了事,伤害了我身边所有的人,造成自己现在的局面,我非常后悔。第二,”他望向原告席:“我希望岳母能原谅我,如果可能,我还愿意像胡菁在的时候一样,赡养她一辈子。”肖女士别过头,他转向法官,说出了最后一点希望:“我和胡菁还有两个小孩,他们是我未来的希望,我恳求法庭让我早日出去,抚养他们,照顾他们,补偿我的过失。”

■两家反应

胡家:不接受文裕章的忏悔

昨天,胡菁的姐姐胡女士在法庭外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说,她见到文裕章的第一眼,就感觉很气,因为“他是杀我妹妹的凶手”。庭审后,她表达了几个疑问。一个是文裕章没自首。庭上说他自首,其实他没有。“是我报了警之后,警方打电话通知他过去的,我是4点钟报警,他是7点钟过去。在此之前,他一直在楼下太平间门口。”

针对在拔管之前胡菁就已经处于死亡状态的说法,胡女士认为这种看法不对,她说,胡菁通过呼吸机恢复心跳后,在市二医院的7天时间里,“我都觉得(妹妹状态)很好,我去的时候,妹妹经过了洗肾和换血,脸色红润,比我们正常人都好,有恢复的迹象。我跟我妹夫(文裕章)说,她有希望,因为我们武汉是有(植物人醒过来的)例子的,像超级玛丽。”

文裕章在庭上表达的忏悔的意思,胡女士表示那是没有用的,她不能接受。她希望案子能得到公正的审判,文裕章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我认为是故意杀人,杀人要偿命,我妹妹不是突然的自然死亡,而是有因有果。”胡女士说,所谓有因,其中包括文裕章有第三者这个因素,“(我怀疑他想)去旧迎新。”

 胡女士还说,有媒体报道称他们向文家提出了2000万元的索赔要求,这是“他们家编造的”,在开庭之前,他们没有提出过索赔要求。

文家:我们真诚希望达成谅解

昨天,文裕章的母亲、哥哥与姐姐三人在庭内低调出现,对媒体的追问,一概表示“等庭审后再说”,但庭审结束后,三人没有接受采访,迅速离开法院。

昨晚,记者联系上了文裕章的哥哥文裕斌。他说,一年未见,弟弟似乎更憔悴,“听辩护律师说他几天都没睡觉。”对于弟弟这一年在看守所内的生活,由于不能通话,他表示也知道不多,只听说他还是保持了锻炼身体的习惯,还有就是“时刻在忏悔”。

对于昨天庭审现场的过程,文裕斌表示,他十分高兴看到法院这么严肃、认真地去审理弟弟的案件,这让他相信中国的法律是能给予弟弟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的。过去,文家对媒体发声甚少,他称,这是因为文家“是真诚地想和胡家互相达成谅解的。要是在媒体面前各执一词吵来吵去,这事就永远解决不了。”

那么其心愿是否能达成?他遗憾地表示,曾经多次与肖女士坐下商谈,但并不能达成一致。他苦笑说,“那是一个天文数字。”他说,民事诉讼庭上,胡家提出的128万只是赔偿的金额,而她们关于财产权和继承权提出的要求,却让他们无法承受。”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他说文家不仅没有放弃,反而一直在争取,“毕竟是姓我们文姓的啊!”他称,现在胡母所居住的房产属于弟弟的别墅,水电物业费一直是文家在交,公司给村民发放的油米不断,自己的母亲一直帮着照顾,而文家还每月贴给胡母2000元的照看费。

被告辩护律师为文裕章做了罪轻辩护,甚至希望法庭做出无罪判决。对此,文裕斌坦陈,其实家人也并不看好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他自己做错了事,自己也要承担。”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他认为在我国法律界和医学界对“脑死亡”的议题还存在空白之时,只能等法庭来做最终判决。

而今天倍受关注的文裕章的“婚外情”的问题,文裕斌表示,其实也是最近才听说张某的名字,“弟弟从来没在我面前提起过。”根据与弟弟接触的经验,他相信“那只是一个聊得来的异性朋友而已,很多现代人都存在这样的知己。”而对于肖女士“为了第三者拔管”的怀疑,他感觉十分无稽:“就算真的发展成了恋爱关系,你觉得他会为了3个月的感情,去杀掉自己的妻子,毁掉自己的家庭和人生吗?如果他真想甩掉自己老婆和那女人好,他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的事吗?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这样愚蠢!”

 ■记者调查

传言中的“第三者”

事发前频繁通话 事发后辞职

文裕章案中,受人关注的一个焦点是:他是否有第三者?第三者是否促使他拔管的一个动因? 昨天庭审上的热点之一,就是由公诉人和原告方指控文裕章在事发前三个月内与一名24岁的女子张某关系暧昧。早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有神秘人打电话爆料文胡的婚姻中有第三者。昨日公诉人提交了一份由福田公安分局从电信运营商处取得的文裕章手机3个月的通话清单,清单显示,从2008年11月23日到事发当天,文裕章平均每天晚上与女子张某有十多条短信的往来,还常常有超过1小时的通话。

文某:聊天全为工作胡母:完全不能按受

记者从昨日庭审获悉,据检控方调查,张某当时系金地大百汇公司的职员,由于负责岗厦拆迁的相关工作,在2008年11月被调到文裕章所在的岗厦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并且曾经喜欢过文裕章。公诉人并用“通话密切,短信内容暧昧”来形容文张的交往。

文裕章对此解释,通话频繁是因为“我想从她那里得到更多的关于拆迁补偿的信息”,谈论的都是工作话题。

胡菁母亲肖女士对此说法完全不能接受“我们调取的全是晚上9时以后的记录,如果说白天谈工作还可以相信,大半夜有那么多话说吗?!”她称,就在胡菁入院后的2009年2月13与2月14日的凌晨,文裕章分别与张某通话长达2个多小时与3个多小时。文裕章并未否认此事实:“那是张某一直在安慰我,说实话我很感激她。”公诉人又指出,就在胡菁入院期间,俩人还曾在万象城的地下停车场见过面,对此,文裕章也表示只是在接受张某的安慰,因为“我当时的确很痛苦压力很大”。

肖女士认为,即使胡菁是先天性脑血管畸形,然而如果不受到外部事件的刺激,也许就没那么容易、那么快发作。她称,自从自己2008年底来深,文裕章每天晚归,自己曾与女儿讨论过,文是不是婚外“有人”,而女儿表现得情绪激动:“如果他对不住我,我就要和他同归于尽!”而之后,胡菁又觉察到了丈夫某些“不忠”的线索。因此,她认为,文裕章的”出轨”是女儿此次病发的诱因。

昨天,胡菁的姐姐胡女士介绍,文裕章有“第三者”的说法最早是由深圳特区报的一名记者转达给胡家的。该记者是接到一读者电话,称“文裕章和胡菁的感情不是你们写的那么好。”并称自己知道内情,文裕章有第三者。后来胡家将此信息传递给上门调查的民警。“一个正常关系的同事,能够像这样频繁通话、短信吗?(我怀疑文裕章是想)去旧迎新。”胡菁姐姐说。

金地:张某已辞职岗厦拆迁办:两人只是同事

张某是一个怎样的人?胡菁的姐姐胡女士说,张某在一家名为大百汇的公司上班,虽然跟文裕章不是同一个单位,但这家公司从事的是岗厦的拆迁,文裕章也在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拆迁办公室上班,两人因此认识。

记者了解到,岗厦有一间名为“金地大百汇”的项目组,做的正是岗厦拆迁,它属于金地地产公司。记者先来到沙嘴路的金地地产公司,金地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个电话打到“金地大百汇”,“金地大百汇”的回复是“张某已经辞职了”,记者留意到,张某辞职的时间正是文裕章出事的那段时间,即去年二三月份。

记者随后再次来到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天,记者曾到过这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多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不认识张某,对她毫无印象。

记者先来到实业股份公司的五楼,这里正是“金地大百汇”的所在地,这里的工作人员否认张某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她是岗厦拆迁工作组的人,我们跟她打过几次照面,对她的事不熟,而且她已经离职了,我们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记者又来到实业股份公司拆迁办公室,一位姓文的经理让记者去金地大百汇找张某,说她曾在那里上班。

拆迁办的几名工作人员证实,张某是工作组里唯一的女性,“最漂亮的一个,身材高挑,在1米7以上。”在他们印象中,张某不仅漂亮,还很乖,开不起玩笑,经常会脸红,为此,他们最喜欢拿她开玩笑。“她怎么会和文裕章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呢?”这些工作人员都表示不信,“两个人都很老实,文裕章说话吞吞吐吐的,很乖很老实。”他们均称,是从小看着文裕章长大,知道他三兄妹都很乖。

让几个人认为文裕章与张某不可能的原因是:张某已经有男朋友了,“她曾经跟我说起过,她有个男朋友,也是深圳本地人,家里有两栋楼 ,好像是住在香蜜湖那边,两人谈了好几年的恋爱。”他们回忆,文裕章的办公室是2008年12月份搬到一楼,坐在张某的对面,两人经常见面,彼此聊天是很正常的事情。

“文裕章出事后,办公室里大概也有一些流言,张某可能姑娘家脸面薄,就辞职了。”他们说不知其去向。

市检察院:

两次补侦为锁定关键证据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文裕章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09年5月9日、7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此,本报昨日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了解。检方表示,两次补充侦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主治医师以及相关专家调取有关证言;二是了解被害人的相关病理情况;三是对被害人组织标本以及组织学的检查分析。

    在本案中,被害人胡菁的死因是案件性质的关键因素,检方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也正是围绕这些问题展开。经鉴定,被害人胡菁系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编辑: 周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