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突然死亡,我们想请贵单位查清其死亡原因,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问:一亲戚突然死亡,我们想请贵单位查清其死亡原因,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法医病理鉴定受理的案件包括死因鉴定及病理学检验、病理玻片会诊、文证审查等。由死者直属亲戚或医患双方、公检法司及卫生防疫等部门持死亡证、身份证、介绍信等法定有效证件办理。医疗纠纷(含医疗过错)鉴定是本室特色,我们依靠附属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阵容庞大、业务水平高的专家库,解决了许多高难度的案例,积累一定的经验。作上述鉴定请准备号相关的详细资料,如病历材料复印件(包括门诊病历、详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及辅助检查资料(包括X光片、CT片、MR片及其检验报告) ,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根据死亡性质不同,其委托事项有些差异:⑴民事案件,如在家中或旅店宾馆发生死亡,警察排除他杀的,可由死者家属提出申请,到辖区公安机关加盖意见,即可来本中心办理;⑵在工作场所怀疑工伤事故死亡,可申请劳动部门或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大队办理委托;⑶在审讯过程、劳改或监狱等场所发生的死亡案件,应由检察机关委托方可受理;⑷刑事案件,须由公安机关委托;⑸医疗纠纷,需由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医政科)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