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参加法医病理学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0]84号)要求,现将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法医病理学培训班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通知所辖司法鉴定机构,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备案,省厅对参加培训的司法鉴定人,承认其培训学时。具体联系办理报名事宜附后。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人:范同学;联系电话:020-86353220;传真号码:020-86351102。

附: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法医病理学培训班”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法医病理学培训班”通知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本基地拟定于8月9日-8月13日在青岛举办“法医病理学培训班”。

培训内容:法医病理学能力验证常见问题;法医病理鉴定思维方法;

法医病理鉴定的教训及注意事项;

法医死亡学;法医损伤鉴定;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鉴定;

高坠死法医病理鉴定;

猝死法医病理鉴定;

机械性窒息法医病理鉴定;

高、低温及电击死法医病理鉴定

培训对象:目前正在从事法医病理学鉴定的专业人员。

培训费用:1500元/人,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报名办法:可登入我所网站:www.ssfjd.cn,直接网上报名或将本报名回执表传真到我处。

联系电话:021-52361148×2216 或2208  电传021-52367112;

联系人:封丽萍;黄仲杰;邵景文

联系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

报到地点及时间:将在7月30日之前给参加培训的学员寄出报到通知,请以第二轮正式的报到通知上所示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2010年6月29日

 

培训报名回执表

(单位公章)

 

机构名称

 

注册地

 

通讯地址

 

邮编

 

参加培训班名称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联 系 方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