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鉴定室

       法医临床鉴定室隶属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原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自1953年成立了法医鉴定组起即开始接受公、检、法及相关社会组织、个人委托进行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等的鉴定、咨询,1998年成立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下设法医临床鉴定室。该鉴定室2000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唯一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卫生厅联合发文号:(2000)108号)。2002年更名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同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为面向社会司法服务的鉴定机构。2008年7月鉴定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检查机构认可现场评审,2008年10月获得了检查机构的认可证书。2009年7月通过CNAS国家检查机构认可的定期监督评审。

       法医临床鉴定室由原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学专业委员、广州法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法医学会副理事长朱小曼教授呕心创立,曾主编出版《法医临床学》(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法医临床指南》(科学出版社,1999年)等法医临床鉴定专著,为中国法医临床鉴定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室人员团结进取、人员梯队合理,现有司法鉴定人8名,其中教授或主任法医师5名,副教授或副主任法医师3名,87.5%以上人员均获得医学博士学位。鉴定室现任1负责人是唐双柏博士。

        本中心法医临床鉴定室具有广东省政府指定的唯一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卫生厅联合发文号:(2000)108号)资质,长期从事疑难案件、复合案件的受理、鉴定工作,近5年法医临床学鉴定案例为13921例,重复鉴定案件约占总鉴定案例的20%,为司法公正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