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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5-26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09〕23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组织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相关要求如下:
1.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范围包含所有已获授权的博士、硕士学位点,对于科学学位不单独设立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培养方案,可在博士生培养方案的相应栏目中明确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培养要求。
2.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结合本学科点的建设规划, 以利于资源整合和学科建设。
3.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培养方案,请有关负责人做好沟通协商和集体讨论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联系。
4.由于此次修订的培养方案将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请各单位尽快完成修订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及培养方案审批表的书面版及电子版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5.其余要求请参考研究生院的文件,相关参考资料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的研究生教学负责老师。
联系人:朱敬欢 电话:87331459 E-mail: zhujh@mail.sysu.edu.cn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09〕23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组织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相关要求如下:
1.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范围包含所有已获授权的博士、硕士学位点,对于科学学位不单独设立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培养方案,可在博士生培养方案的相应栏目中明确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培养要求。
2.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结合本学科点的建设规划, 以利于资源整合和学科建设。
3.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培养方案,请有关负责人做好沟通协商和集体讨论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联系。
4.由于此次修订的培养方案将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请各单位尽快完成修订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及培养方案审批表的书面版及电子版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5.其余要求请参考研究生院的文件,相关参考资料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的研究生教学负责老师。
联系人:朱敬欢 电话:87331459 E-mail: zhujh@mail.sysu.edu.cn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