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制
1.组织保障
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于2009年成立,为校级中心建制,中心下辖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技能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等多个部门,从组织上保障了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实体运行单位,明确中心具有统筹基础、临床教学教学资源,推动平台建设的行政职能。同时,中心主任由中山医学院院长黎孟枫担任,使中心在统筹协调教学资源的工作中获得更大的行政支持和行政保障。
2.制度保障
从2002年起,学校先后修订出台各项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有《中山大学实验室管理条例》、《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实验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管理办法》等。
实验教学改革与临床实践教育管理制度有《中山大学实验改革成果奖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实验室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医学本科临床教学工作暂行规定》、《医科校外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山大学医科教学督导员工作规程》等。
师资培养方面的制度有《中山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中山大学临床教学医院优秀兼职教师评选暂行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开展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若干规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试行)》、《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
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制度有《中山大学校务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山大学计算机信息安全与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山大学信息网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信息与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中山大学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3.管理机制
中心在外部资源管理上采取基础、临床教学资源“协同管理”的机制,在内部管理控制上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
“协同管理”机制,即通过学校职能部门的协调管理,使得教育经费、设备、师资、信息等教育资源在新的平台层面进行科学高效整合,集中基础、临床各个教学单位的人、财、物资源,重点突破的建设重要和关键平台与项目,如科研仪器共享平台、“虚拟-动物-大体-临床”腔镜平台、智能化远程医学教育平台等。
“五个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安排教学任务、统一协调教学师资、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购置与管理设备、统一考试考核标准,使中心真正成为“资源共享”平台,使学校基础、临床教学组织和管理真正实现“一体化”,节约了教育成本,提高了办学效益。
在执行手段上主要采取职能管理部门调控、主任负责、分级管理、预算控制、例会跟进等机制。
(1)中心协同各实验室制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职能管理部门审定;对整个中心的建设、使用和发展进行宏观的调控与管理。
(2)各功能实验室教学资源由中心根据各学科实验教学需要统筹灵活调配、共享,使设备的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3)各功能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根据有关学科教学需要,制定本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计划;各室日常运行费实行全成本预算制,制定每学期/学年设备、家具与低值易耗品的预算和方案;完善并落实设备使用、保养与维修等有关制度,指导技术人员进行教学实验辅助有关工作;牵头或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实验考试考核标准,协调实验教学师资并落实各项教学任务。